近日,市检察院党组制定《中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党内谈话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
一是明确谈话主体和对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重点抓好对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区检察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谈话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重点抓好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谈话工作。
二是明确启动谈话制度的条件。规定了启动提醒谈话的6种情况和诫勉谈话的8种情况。
三是明确了谈话的程序。谈话主体应当跟踪了解谈话对象整改情况。
四是明确谈话情况记录要求。谈话对象应填写表态内容并签名??菇朊闾富暗?,谈话对象还应做出说明或检讨。